台灣百科全書
Advertisement

通用名药物,又称国际非专有名称药物非专利药,是由各国政府规定的、国家药典或药品标准采用的法定药物。对某一特定的药物分子,通用名是唯一的;通用名的命名不能暗示该药物的疗效,如抗高血压药利舍平,其通用名曾为利血平,为了避免利血平隐含的降低血压的含义而改为现名;另外通用名还在一定程度上表征了药物分子的结构,如一种镇静催眠药氯硝西泮,其通用名就提示了该药物结构中的两个重要取代基。中文通用名大多系英文通用名的音译,且以四字居多,现在使用的的简体中文通用名均收录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典委员会编纂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中,该文件规定中文药物通用名,具有法律性质。

一般的药品除了具备通用名还拥有商品名,商品名是药品生产厂商为树立品牌形象而编制的,具有类似商标的性质,也是药物合法的名称,但不是唯一名称。如非甾体抗炎药对乙酰氨基酚的商品名有泰诺林、百服咛、必理通等很多。

Advertisement